2013中国上海工艺美术精品、收藏品及古典家具展览会
地点:上海光大展览中心(漕宝路88号)
【主办单位】:海名国际会展集团
【承办单位】:济南海名纵横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中国工艺美术历史悠久,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,在国际上久负盛名。华夏众多民族各有自己的生活,各有自己的造物,于是自然而然地形成各自独有的工艺美术特色,充分展现出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人文风情。本展旨在打造一场各地工艺美术百家争鸣、百花齐放的艺术盛宴,以期“荟萃艺术、繁荣生活”。
中国渊源博大的艺术品之—----艺术家具(明清古典家具、民国海派家具、当代红木家具),犹如历史长河中一个个明亮的坐标,汇聚成一幅精美而不可重复的画卷,将传统文化的璀璨与华美展露无遗。它凝结着古人的智慧与汗水,诠释着当代人的痴迷与疯狂,它是中华民族物质化的千年不改的精神追求。站在艺术的角度,我们翘望历史,看到的唯有今人铭记文明,传承文明的重任。
来自法国、比利时、荷兰、澳大利亚、美国、丹麦、中国等国的中国明清红木家具、欧洲古典家具的近200家经销商携带精品参加这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, 展出面积达到12000平方米。让我们在2013年3月光大展览中心聚首!
展品范围:
工艺展区:手工艺品、民间工艺品、金属工艺品、陶瓷工艺品、文房四宝、寿山石、首饰工艺品、雕刻雕塑工艺品、木制工艺品、花卉艺品、抽绣刺绣艺品、古玩、收藏品等。
收藏精品:美术作品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装饰画、画框、字画、书法、文房四宝;历代名家字画、纪念章、纪念币、古钱币、碑帖、仿古文物、古玩、古玉、玉器等。
古典家具:1、红木家具及红木家居饰品;传统苏作、京作、广作及海派家具,当代新古典、新中式、新海派等风格家具;2、古典家具:明清古典家具、欧式古典家具、西洋古典家具(西洋老家具、古董家具);3、艺术品、家居饰品:木雕、根雕、竹雕、铜器、古董、漆器、民间工艺品、收藏品;4、红木家具配件、原辅料:铜配件、用具、油漆、蜡制品等。
日程安排:
2013年7月4日 参展商入馆布展;
2013年7月 5日— 7月8日客商入馆洽谈、订货;
2013年7月 8日下午15:00撤展。
同期活动:
A、2013中国上海香博会
B、2013中国上海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展暨古玩字画收藏品展览会
C、展会现场设置私密性洽谈场所、咖啡吧。
参展价格:
价格类别 | 价格 | 价格说明 |
标摊价格 | 9000 元 | 展出场地 , 三面展板 ( 高 2.5 m ) ,楣牌制作,一张洽谈桌,二把椅子 , 220V 电源插座一个,二支射灯。 |
特装价格 | 900元/平米 | 36平米起租 , 无任何设施,电费、管理费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。 |
外商标摊价格 | 2000 美元 | 展出场地 , 三面展板 ( 高 2.5 m ) ,楣牌制作,一张洽谈桌,二把椅子 , 九平方米地毡, 220V 电源插座一个,二支射灯。 |
外商特装价格 | 300 美元/平米 | 36平米起租 , 无任何设施,电费、管理费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。 |
参加“上海工艺美术展”的理由:
5大措施 百万投入 买家保证
★多渠道,多手段,有的放矢,直面专业买家
1、直邮邀请买家——总量超过20万份的买家邀请函及展会信息,将通过直邮的形式发送到专业买家手中,并做定向追踪邀请每一位专业观众光临展会。
2、电话邀请买家——邀请中心的客服专员展前三个月全天候电话邀请买家到场参观。
3、电邮发布展会快讯——15万封展会快讯电子邮件将分阶段发送给数据库中的目标观众。
4、短信邀请、提醒买家到场——覆盖数据库中的15万条业内数据+100万条终端客户数据。
5、★强大的宣传攻势——通过电视、网络、平面、电台、户外广告等5大宣传渠道及70多家行业媒体、报刊、杂志等广泛宣传展会,形成由中部辐射全国的媒体宣传网络。
★大众平面媒体:上海主流报纸——新民晚报、劳动报、文汇报、青年报、上海证券报、新闻晨晚报、申江服务导报等大篇幅投放整版彩色广告和持续新闻追踪报道,组委会展会现场统一派发报纸给各参展商,让参展商看到展会的宣传推广;
★买家面对面拜访——覆盖上海各高档社区、高档大型批发市场、商场面对面拜访邀请买家参加展会,同时邀请各专业市场及产业园的3000家商户到会参观采购。
★上海高端DM媒体:与东部有影响力的高端DM杂志——《时尚》、《时尚先生·ESQUIRE》、《生活元素》、《生活速递》、《艺术家具》等合作,针对上海地区城市高端消费群体(中产阶层、金领白领、银行VIP会员、保险公司VIP会员,上海顶级会所会员)直邮和直投,确保到会参观观众质量。
【参展手续】
1、完整填写参展申请表,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,参展申请被接受后组委会将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确认您的申请。
2、展商在参展申请表被确认后依照支付条款相关规定付款。若展商无视付款规定日期,逾期不付款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申请;交过定金,逾期未结清者,主办单位有权在规定日期之前提醒展商,若展商逾期不付款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展位。
3、参展一经确认,展商不得撤销参展或转让展位。